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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
以“智”稳“制”:人工智能稳制造业比重的内在机理与政策启示
王展祥;万骞;中国经济存在以制造业比重持续下降而体现的过早去工业化风险,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成为防范过早去工业化、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的新动能。基于2009—2021年地级市面板数据,对人工智能稳制造业比重的作用机理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发现:人工智能有利于缓解去工业化,该结论在经过内生性处理和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具体而言,人工智能可以通过强化技术渗透、促进资本流入、降低协同成本以缓解去工业化。这一效应在行政等级较高、信息基础设施完善的城市更为显著,同时两化融合有利于促进这一效应的发挥;人工智能对去工业化的缓解程度存在双重门槛,其边际效应随经济水平的提升而递增。本研究有利于厘清人工智能缓解去工业化的关键路径,可为以人工智能发展防范去工业化提供重要政策启示。
基于“之间”的赋能:朱利安论“大象无形”对中西美学的超越
余燕莉;法国哲学家弗朗索瓦·朱利安借助中国道家“大象无形”这一美学范畴展开美学理论阐释,旨在激活欧洲诗学传统中未被充分弘扬的感性维度。他并非简单进行中西对比,而是经由中国之“道”作为异质之镜,迂回地反照并超越西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未思。科幻小说《时空画师》与朱利安美学的相遇,为“道”与“逻各斯”如何在“之间”实现交融共振提供了一个全球性样本。“道”的瞬息万变、生生不已与解构主义的无限延异、踪迹播撒彼此激荡、相互契合,出乎意料地建构出一个混杂后现代想象的古典中国,在间距中为中西美学注入了各自意想不到的生命能量。
何谓“法治轨道”——以营商环境优化的法治轨道为例
谢红星;法治轨道内含党的领导、人民中心、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社会主义法治基因,兼容自由、平等、公正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锻造法律至上、良法善治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构筑统筹推进、上下互动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贯通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铺就四通八达、厚实强韧之轨道网络,在实践中对相关主体产生遵守规则的强约束力。以营商环境优化的法治轨道而论,其以满足市场主体的法治需求为导向,同时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正道;以促进型立法提纲挈领,用部门法规范承接落地;约束政府依法履职、企业守法经营、政商合法交往,以及平等公正对待市场主体、其他市场参与者和企业家,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不越轨、不脱轨,保障优化营商环境行稳致远。
“中间地带”的尝试与“油滑的开端”发微——鲁迅《补天》创作重释
龙永干;在《呐喊》后半部,鲁迅的创作出现了一个调整与变化的“中间地带”,在朝着日常诗性探索的同时,也向着历史题材进行尝试,《补天》就是此一尝试的具化。从借着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对“造人”的祛魅到“文学的缘起”的搁置,由恢弘“补天”的崇高悲壮到安置“小东西”时的戏谑荒诞,鲁迅创作由“认真”陷入“油滑”。鲁迅之所以在小说中讽刺胡梦华,表面来看是对其荒唐批评的批评,实则还有着鲁迅对新文学创作伦理的维护及与学衡派论战的内因。
数智时代我国产业政策的省际协同策略研究——以省际动漫产业为例
黄蕊;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精神,并把握数智时代产业跃迁升维的趋势,有必要以动漫产业为例研究我国产业政策省际协同策略设计,以增强其普适性。通过政策文本分析发现,我国省际动漫产业政策在工具使用偏好、政策性质和保障激励措施等方面差异明显。以上海市作为协同主体,利用PMC模型测度其与广东、福建、山东、四川、重庆五省(市)的动漫产业政策省际协同水平可以发现,各省份亟待摒弃各自为营的政策设计思维,建立群策群力的政策协同理念,即形成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合作共建的合作新机制。因此,只有加强产业监管协同、人才培养协同、财税支持协同和发展规划协同,才能真正助力我国产业腾飞及区域协同进步。
儒家平等观念的古今之变——康有为《大同书》“平等”思想内涵的重新省察
秦晓;黄玉顺;近代以来,儒家平等观念开始发生“古今之变”,以康有为《大同书》的“平等”思想最为典型。《大同书》中的“平等”论述划分为“九界”,逻辑分类混乱,应给予一种新的分类与评价。实际上,“九界”可以归纳为四类平等问题:第一类是“身份平等”,着眼于个体,包括阶级身份平等(去级界)、性别身份平等(去形界)、家际身份平等(去家界)、产权身份平等(去产界);第二类是“族群平等”,着眼于群体,包括国族平等(去国界)、种族平等(去种界);第三类是“全球平等”(去乱界),是对上述个体平等与群体平等的综合考量;第四类是“众生平等”(去类界),即人类与其他生物之间的平等关系。至于“去苦界”,则是总摄以上八界,乃是以上四类平等的共同问题。康有为的“平等”论述,突破了古代传统的等级观念,具有时代的进步性;与此同时,其对“平等”观念的理解并不彻底,存在着种种问题,需要加以反思。
何谓“法秩序统一性”——冲突禁止的法教义学论证模型
吴冬兴;法秩序统一性在司法实践中的修辞失范,很大程度上源于深度法理检视的缺位。就概念界定而言,应跳出单向度的概念争议,基于统合论的视角分别从逻辑、经验和价值维度提炼概念要素,进而将其内涵锁定为法秩序作为目的论体系之冲突禁止,同时明确其与法的体系性、法制统一、法治统一、法学知识统一性等存在本质区别。从法理属性来看,法秩序统一性兼具法教义学准公理与法教义学要求双重属性,当其被作为法教义学论证的规范前提时,展示的是法教义学准公理属性,当其被看成法教义学论证的任务目标时,显现的是法教义学要求属性。在实践功能层面,法秩序统一性系通过担当法律论证模型的形式,在司法裁判过程中尽可能确保法律获取结论的合体系性,并表征为“一般性指令”叠加“类型化指令”这一功能实现机制。
神秘主义与理性主义的双重变奏——朱熹“鬼神”观新诠
王子廓;“鬼神”观既是儒家学说中的重要一环,亦是朱熹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朱熹的鬼神观,既与传统儒家以及同时代其他儒士的鬼神观有异,亦与释、道及民间信仰的鬼神观有别。其理论建构虽然是从儒学出发,并大量援引儒家先贤的警句、汲取儒家思想的精华,但在对儒学思想资源加以厘析、考辨、诠释的过程中,一种新的鬼神观在“开新”寓于“返本”的过程中得以建构。朱熹的鬼神观既有神秘主义的情愫,亦有理性精神的张扬,呈现神秘主义与理性主义的双重变奏。
关中王学发微
许宁;“关中王学”是阳明心学与张载关学结合形成的学术形态。黄宗羲《明儒学案》关于“北方王门”的划分存在地理范围宽泛、评价标准矛盾及关学谱系割裂等局限。依据柏景伟“关中有王学之始”之说,可以论定“关中王学”是阳明心学在关中地区传播过程中与张载关学传统相互融合而形成的地域性学术思想。“关中王学”的学理特征有三:一是强调体用兼赅,突出本体与工夫的统一;二是强调反身践履,突出思辨与实修的兼重;三是强调双向会通,突出阳明心学与张载关学的理论创新。由此,可以突破“关学即理学”框架,为理解明代儒学多元地域化发展及内在互动机制提供了新视角。
致良知与时代新人:阳明道德人格思想的现代性转化研究
彭凤莲;陈国伟;在我国社会快速发展的现代化进程中,社会各领域滋生的种种病象引人警醒,给“时代新人培养”这一战略任务带来了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人们对如何消除影响社会发展的多种病象,可谓见仁见智,而达成的共识是加强人的道德人格建设。借鉴阳明良知说所重点观照的“良知”“格物”“克己”等道德人格建设智慧,并对此进行与时俱进的现代性转化,不失为一剂良方。因此,在提倡“两个结合”的今天,通过以诠释经典、体系转化等方法对阳明良知说进行理论转化;以教育培养引导、生活实践磨炼等方式对阳明格物论进行实践转化;以认识真正的“自我”、做遵纪守法的“真我”等路径对阳明克己观进行养成转化,或可使优秀传统文化为提升人们的道德人格、消除社会病象、助力“时代新人培养”提供营养。同时,这亦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的积极回应和为建构中国特色育人话语提供传统思想支撑的一次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