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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方法在司法裁判中承担着多重意义的功能,是指导性案例编撰必须依赖的关键技术要素。基于法律文本展开的解释和基于案件事实展开的解释是指导性案例编撰运用法律解释的两个层次,而由其处断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法律事实的判定、正当理由的开示与裁判要点的表达。文义解释、论理解释和社会学解释都有其各自独特的思维指向与实践价值,指导性案例释法类型的不同使得具体解释方法被运用的道理和方式必然有所差异。避免制定法规范的再解释是指导性案例编撰运用法律解释方法的愿景,也是案例指导制度具有规范性和权威性的重要缘由。指导性案例编撰需要以切合法律适用和案例指导的目标为依归,圆满地思考并改进法律解释方法的运用事宜。
Abstract:Legal interpretation method bears multiple functions in judicial judgment,and is the key technical element that guiding case compilation must rely on. Interpretations based on legal texts and case facts are two levels of legal interpretation in guiding case compilation,and what it handles are mainly manifested in judgment of legal facts,disclosure of justifiable reasons and expression of judgment points. Literal interpretation,logical interpretation and sociological interpretation have their own unique thinking direction and practical value,and the different types of interpretation in guiding cases inevitably lead to the differences in application principles and ways for specific interpretation methods. To avoid reinterpretation of statutory norms is the ideal for using legal interpretation method in guiding case compilation,which is an important reason why case guidance system is normative and authoritative. The compilation of guiding cases should fit the target of legal application and case guidance,satisfactorily consider and improve the application of legal interpretation methods.
①张志铭:《法律解释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2页。
①参见舒国滢,王夏昊,雷磊:《法学方法论前沿问题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335页。
②参见王利明:《法律解释学》(第2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22页。
③参见陈林林:《法律方法比较研究》,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5-6页。
④[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93页。
⑤参见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第5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302-303页。
⑥[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85页。
⑦张志铭:《法律解释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81页。
⑧See Owen M.Fiss,“Objectivity and Interpretation”,Stanford Law Review,Vol.34,April,1982,pp.744-745.
①参见侯学勇:《法律解释方法的证立功能与司法能动主义》,《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
②参见于同志:《案例指导研究:理论与应用》,北京: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第36页。
③See Mark Jia,“Chinese Common Law?Guiding Cases and Judicial Reform”,Harvard Law Review,Vol.129,No.8,2016,pp.2233-2234.
④参见张志铭:《司法判例制度构建的法理基础》,《清华法学》,2013年第6期。
⑤对此,法律解释学上有“解释结论在决定解释方法的选择与适用”的主张,相关讨论可参见魏东:《刑法解释学的功能主义范式与学科定位》,《现代法学》,2021年第5期。
⑥参见孙海波:《疑难案件与司法推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257-258页。
①参见于同志:《案例指导研究:理论与应用》,北京: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第207页。
②参见郑永流:《法律判断形成的模式》,《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
③参见[德]阿图尔·考夫曼、温弗里德·哈斯默尔主编:《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郑永流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84页。
④参见张志铭:《法律解释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21页。
⑤参见张骐:《论裁判规则的规范性》,《比较法研究》,2020年第4期。
①②参见[英]尼尔·麦考密克:《法律推理与法律理论》,姜峰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第80-81页,第112-113页。
③参见指导性案例40号“孙立兴诉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劳动人事局工伤认定案”。
④参见指导性案例11号“杨延虎等贪污案”。
⑤黄泽敏:《案件事实的归属论证》,《法学研究》,2017年第5期。
①由于法律规范的通常结构是“构成要件→法律效果”,“从构成要件引致法律效果的构造上看,构成要件与法律事实的功用完全相当,故构成要件就是规范层面的法律事实。”参见常鹏翔:《法律事实的意义辨析》,《法学研究》,2013年第5期。
②[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61页。
③参见黄泽敏:《案件事实的归属论证》,《法学研究》,2017年第5期。
④参见张保生:《法律推理中的法律理由和正当理由》,《法学研究》,2006年第6期。
⑤张志铭:《法律解释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50页。
⑥张保生:《法律推理中的法律理由和正当理由》,《法学研究》,2006年第6期。
⑦可以说,为了使案件能作为先例,就不仅要记载结论而且记载得出结论的前提。See Jabez Fox,“Law and Fact”,Harvard Law Review,Vol.12,No.8,1898-1899,p.550.
①参见[德]茨威格特、克茨:《比较法总论》,潘汉典等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第474页。
②王彬:《案例指导与法律方法》,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130页。
③参见于同志:《案例指导研究:理论与应用》,北京: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第151页。
④参见张弘:《行政判例制作中的法律解释》,《北方法学》,2011年第3期。
⑤参见资琳:《指导性案例同质化处理的困境及突破》,《法学》,2017年第1期。
⑥参见梁慧星:《民法解释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14页。
⑦陈金钊:《文义解释:法律方法的优位选择》,《文史哲》,2005年第6期。
⑧参见孙光宁:《法律解释方法在指导性案例中的运用及其完善》,《中国法学》,2018年第1期。
①参见指导性案例13号“王召成等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案”。
②参见张志铭:《司法判例制度构建的法理基础》,《清华法学》,2013年第6期。
③参见孙光宁:《法律解释方法在指导性案例中的运用及其完善》,《中国法学》,2018年第1期。
④参见指导性案例40号“孙立兴诉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劳动人事局工伤认定案”。
⑤参见指导性案例20号“深圳市斯瑞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坑梓自来水有限公司、深圳市康泰蓝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⑥相关研究参见刘树德:《无理不成“书”:裁判文书说理23讲》,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20年版,第129-131页。
①任彦君:《刑事疑案适用法律方法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38页。
②刘士国:《科学的自然法观与民法解释》,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51页。
③参见时显群:《社会学法律解释方法研究》,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9年版,第35页。
④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法发[2015]30号)第2条,该条强调了指导性案例应是具有良好社会效果的案例。
⑤参见孙光宁:《社会学解释方法在指导性案例中的适用及其改进》,《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20年第3期。
⑥参见杨知文:《社会学解释方法的司法运用及其限度》,《法商研究》,2017年第3期。
⑦参见指导性案例89号“‘北雁云依’诉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公安行政登记案”。
⑧See Brian Bix,Law,Language and legal Determinacy,Oxford:Clarendon Press,1993,p.5.
①参见王云清:《制定法解释中的“想象性重构”》,《法律科学》,2017年第3期。
②参见牟绿叶:《论指导性案例的效力》,《当代法学》,2014年第1期。
③参见张志铭:《法律解释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189页。
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法发[2010]51号)第2条设定了成为指导性案例的五种条件,说明指导性案例都应该是充分展示裁判理由的案例。
⑤参见孙光宁:《法律解释方法在指导性案例中的运用及其完善》,《中国法学》,2018年第1期。
①参见[德]卢卡斯·贝克:《方法论视角下的制定法解释》,钱炜江译,陈金钊、谢晖主编:《法律方法》(第29卷),北京:研究出版社,2020年版,第9页。
基本信息:
DOI:10.15981/j.cnki.dongyueluncong.2022.06.017
中图分类号:D926.13
引用信息:
[1]杨知文.指导性案例编撰中的法律解释方法及其运用[J].东岳论丛,2022,43(06):163-173+192.DOI:10.15981/j.cnki.dongyueluncong.2022.06.017.
基金信息: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法律适用视角下的指导性案例编撰方法研究”(项目编号:16CFX00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