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 649 | 1 |
![]() |
![]() |
![]() |
“蛋壳脑袋”规则的要义是被害人的特殊体质不影响法律责任的认定。受民法归责分配理念的影响,对特殊体质案件的刑法评价出现了接纳“蛋壳脑袋”规则的趋势。“蛋壳脑袋”不但在理念层面抵触了责任主义原则;而且在实践功能维度,其对被害法益的保护只具有宣示价值,同时难以兼顾当事人间的利益平衡。被害人特殊体质案件法律评价涉及的核心问题是,实现自我负责原则和法益保护原则的协调。在刑法上不承认法益损害后果的可分性,在民法上法益损害后果可以进行金钱量化;“蛋壳脑袋”规则虽然在民法评价上可以被正当化,但在刑法评价中不能被正当化,在刑法中仍然应当坚守责任主义立场。刑法和民法对“蛋壳脑袋”规则采取不同态度,并不违反法秩序统一性的要求。
Abstract:The main point of the "eggshell skull" rule is that the victim's special physique does not affect the determination of legal responsibility.Influenced by the concept of imputation of responsibility in civil law,there is a tendency to accept the "eggshell skull" rule in the evaluation of criminal law for cases with victims of special physique.T he "eggshell skull" not only conflicts with the principle of responsibility at the conceptual level,moreover,in terms of practical function,its protection of the interests of the victim only has a declarative value,and it is difficult to balance the interests of the parties involved.In fact,the core issue involved in the legal evaluation of the cases with victims of special physique is to achieve the reconcili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self-responsibility and the principle of protection of legal interests.The "eggshell skull" rule can be justified in civil law evaluation,but not in criminal law evaluation,and the principle of responsibility should still be upheld in criminal law.The different attitudes of criminal law and civil law towards the "eggshell skull" rule do not violate the requirement of the uniformity of legal order.
①参见何帆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刑事卷Ⅲ)》,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第1260页。
②参见魏颖,杨妮:《违反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人民司法(案例)》,2017年第32期。
(1)[日]井上祐司:『行為無価値と過失犯論』,成文堂,1974年版,213-214頁参照。
(2)胡雪梅:《英国侵权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53页。
(3)参见王利明:《侵权责任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99页。
(4)李中原:《论侵权法上因果关系与过错的竞合及其解决路径》,《法律科学》,2013年第6期。
(5)在民事责任认定上采取该见解的有郑永宽:《论责任范围限定中的侵权过失与因果关系》,《法律科学》,2016年第2期;在刑法上表达类似看法的[日]松宫孝明『刑法総論講義』,成文堂,2018年版,79頁参照。
(6)⑦龚海南:《特殊体质受害人之侵权赔偿刍议》,《法律适用》,2012年第8期。
(7)陈聪富:《因果关系与损害赔偿》,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7页。
(8)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苏06民终4092号民事判决书。
(9)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4民初1839号民事判决书。
(10)潘俊:《英美侵权法可预见性规则之溯源、概念与逻辑》,《法治研究》,2018年第5期。
(11)孙鹏:《“蛋壳脑袋”规则之反思与解构》,《中国法学》,2017年第1期。
(12)参见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7民终1427号民事判决书、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苏中民终字第00679号民事判决书。
(13)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鹤民终字第767号民事判决书。
(14)王磊:《特殊体质侵权损害赔偿的实体审视与方法更迭》,《政治与法律》,2020年第7期。
(15)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2000)渝0115民初388号民事判决书。
(16)[日]藤木英雄『刑法講義総論』,弘文堂,1975年版,102頁参照。
(17)[日]窪田充見「過失相殺と身体的特徴の斟酌」別冊ジュリスト224号,2018年,第191頁参照。
(18)陈兴良主编:《判例刑法教程(总则篇)》,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22页。
(19)何帆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刑事卷Ⅲ)》,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第1260页。
(20)魏颖,杨妮:《违反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人民司法(案例)》,2017年第32期。
(21)黄祥青:《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定性研究》,《法律适用》,2016年第3期。
(22)[日]林陽一「結果的加重犯と因果関係」別冊ジュリスト189号,2008年,22頁参照。
(23)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洪初刑一初字第90号刑事判决书。
(24)参见蒋太珂:《被害人特殊体质案件的结果归责:预见可能性要件的意义及其认定规则》,《政治与法律》,2023年第7期。
(25)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2013)蓝刑初字第158号刑事判决书。
(26)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甘刑终132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27)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02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547页。
(28)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中国法学2018年度案例(刑事案例一)》,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年版,第91页。
(29)徐银波:《侵害特殊体质者的赔偿责任承担——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4号谈起》,《法学》,2017年第6期。
(30)张云鹏:《刑事推定与无罪推定之契合》,《法学》,2013年第11期。
(31)冯俊伟:《论刑事推定的适用范围、条件与效力》,《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32)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室:《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刑事案例三)》,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21年版,第21页。
(33)宋英辉,何挺:《我国刑事推定规则之构建》,《人民检察》,2009年第9期。
(34)劳东燕:《认真对待刑事推定》,《法学研究》,2007年第2期。
(35)④[德]埃尔温·多伊奇,汉斯·于尔根·阿伦斯:《德国侵权法——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及痛苦抚慰金》,叶名怡、温大军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30页,第30页。
(36)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2020)渝0115民初388号民事判决书。
(37)于雪锋:《侵权法可预见性规则研究——以法律因果关系为视角》,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281页。
(38)参见郑军男:《一元的行为无价值论及其批判——德日违法性理论考察》,《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年第2期。
(39)Stephen R.Perry,“Responsibility for Outcomes,Risk,and the Law of Torts”,Philosophy and the Law of Tort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1,p.73.
(40)参见蒋太珂:《因果力比较在结果归责中的功能》,《比较法研究》,2020年第3期。
(41)④[奥地利]海尔姆特·库齐奥:《侵权责任法的基本问题(第一卷):德语国家的视角》,朱岩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1页,第2-3页。
(42)Oliver Wendell Holmes,The Common Law,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9,p.94.
(43)参见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2015)衢常刑初字第13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44)参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陕刑终256字刑事裁定书。
(45)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中国法学2018年度案例(刑事案例一)》,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年版。
(46)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黑02刑终229号刑事判决书。
(47)郑永宽:《过失相抵与无过错责任》,《现代法学》,2019年第1期。
(48)陈聪富:《侵权归责原则与损害赔偿》,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页。
(49)蒋太珂:《危险现实化评价的类型构造》,《中外法学》,2020年第2期。
(50)[德]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法哲学》,王朴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8页。
(51)参见蒋太珂:《因果力比较规则的刑法理论构造》,《法学研究》,2023年第1期。
(52)王全弟,李挺:《我国侵权责任法严格责任类型之厘清》,《东方法学》,2014年第1期。
(53)徐银波:《侵害特殊体质者的赔偿责任承担——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4号谈起》,《法学》,2017年第6期。
(54)陈金钊,吴冬兴:《论法秩序统一性视角下违法判断的法域协调》,《东岳论丛》,2021年第8期。
(55)吴冬兴:《积极主义刑法观视域下的未成年人保护刑事立法》,《青少年犯罪问题》,2021年第2期。
(56)于改之:《法域冲突的排除:立场、规则与适用》,《中国法学》,2018年第4期。
(57)秦长森:《妨害安全驾驶罪客观归责的中国实践———基于立法与司法的沟通维度》,《青少年犯罪问题》,2023年第1期。
基本信息:
DOI:10.15981/j.cnki.dongyueluncong.2024.04.018
中图分类号:D924.1
引用信息:
[1]蒋太珂.法秩序统一视野下“蛋壳脑袋”规则的刑法界限[J].东岳论丛,2024,45(04):153-164+192.DOI:10.15981/j.cnki.dongyueluncong.2024.04.018.
基金信息: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因果力比较的归责构造及其运用研究”(项目编号:21CFX037); 华东政法大学苏惠渔刑法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共同犯罪的归责原理与结果归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