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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速发展的人类辅助生殖基因医疗技术在造福人类的同时,其泛用甚至滥用引发新的犯罪现象出现,并呈日渐扩散的趋向,对传统的刑法理论与刑法制度带来了极为严峻的挑战。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对辅助生殖基因医疗犯罪及其刑事责任予以规制。为了应对人类辅助生殖基因医疗技术的冲击与挑战,我国刑法应在坚持法益保护、刑法谦抑性、风险防范的基本立场下,尽快完善刑法分则罪名体系:增设"基因犯罪"类罪名,并在该类罪名中规定人类辅助生殖基因医疗犯罪的相关具体罪名。
Abstract:①高中华:《生态危机的技术内涵——对技术负面效应的评估》,《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1年第5期。
(1)邱仁宗:《基因编辑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伦理学的视角》,《医学与哲学》,2016年第37卷第7A期。
(2)任丑:《祛弱权视阈下的生命伦理探究》,《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5月21日。
(3)[日]甲斐克则:《医事刑法的基础理论》,《法律科学》,2012年第2期。
(4)刘建利:《刑法视野下克隆技术规制的根据与方法》,《政法论坛》,2015年第4期。
(5)[德]伊曼努尔·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苗力田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7页。
(6)刘长秋,杨玉娣:《浅论基因犯罪及其刑法规制》,《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7)来君:《安乐死非犯罪化之解析》,《青海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8)刘长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刑法学思考》,《东方法学》,2008年第2期。
(9)《人类生殖科技条例》,发布日期:2000-11-07,生效日期:2000-11-07;发布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由2002年第106号法律公告修订。
(10)《人类生殖科技条例》,发布日期:2000-11-07,生效日期:2000-11-07;发布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由2002年第106号法律公告修订。
(11)刘长秋:《生命科技犯罪及其刑事责任制度比较研究》,《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9年第6期。
(12)田野,刘霞:《基因编辑的良法善治:在谦抑与开放之间》,《深圳大学学报》,2018年第4期。
(13)朱绵茂:《克隆人之刑事法律问题初探》,《美中法律评论》,2007年第7期。
(14)赵书鸿:《风险社会的刑法保护》,《人民检察》,2008年第1期。
基本信息:
DOI:10.15981/j.cnki.dongyueluncong.2019.12.019
中图分类号:D912.1
引用信息:
[1]于慧玲.人类辅助生殖基因医疗技术滥用的风险与刑法规制——以“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为例[J].东岳论丛,2019,40(12):165-172.DOI:10.15981/j.cnki.dongyueluncong.2019.12.019.
基金信息: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现代医学科学时代的医疗刑法研究”(项目批准号:18BFX105)
201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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