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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太平天国军兴以来,在它的告谕中往往要求“士农工商,各安其业”,又在1854年颁布的“照旧交粮纳税”政策中,准许地主收租,承认地主阶级的合法地位,这就使人怀疑太平天国究竟对地主阶级采取什么态度?它对封建主义打击的程度又如何?笔者曾收集太平天国前后期在各地的有关资料,今择其要,略加论述。关于准许地主收租与实行“着佃交粮”的问题,与此有关,但另有专文,此文不加详述。一、太平军对官僚、富绅与团练的打击镇压太平军是一支反封建的农民武装,拜上帝会的教义又视妖魔为“该诛该灭”,它以“阎罗妖”影射清朝最高统治者,号召“天下凡间我们兄弟姊妹所当共击灭之惟恐不速者也。”太平军所经之处,揭擎“奉天诛妖,斩邪留正”的义旗,以清方官吏、地主豪绅为“妖”,痛加诛锄。太平诸王对下级的谕文中,要求“遇妖即诛,见民必救。”故太平军所克之处,
① 洪秀全:《太平觉世诏》,见《太平天国印书》(上)第393页.
② 韦昌辉:《诫谕国宗石凤魁等统兵分巡湖北各郡县》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177页,《贼情汇纂》卷七。
③ 洪仁玕:《英杰归真》,见《太平天国印书》(下)
第775页。
④ ⑤ 《贼情汇纂》卷十二“杂载”。
⑥ 杨秀清:“诰谕南京人民”,见《太平天国史料》第138页。
⑦ ⑧ 柯悟迟记癸丑二月十六日得金陵来信,见《漏网喁鱼集》第17页。
⑨ 《贼情汇纂》卷九“贼教·刑罚”。
⑩ (34) (46) 《贼情汇纂》卷十“贼粮·虏劫”.
⑾ 冯桂芬:《显志堂集》卷五“启李宫保论减赋”。
⑿ (光绪)《溧阳县续志》卷十六。
⒀ 张绍良:《蒙难琐言》(中央民族学院藏抄本)。
⒁ 蓼村遁客:《虎窟记略》,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第16页.
⒂⒄ 柯悟迟:《漏网喁鱼记》第47页。
⒃ 陆筠:《劫余杂录》卷下(常熟图书馆藏抄本)。
⒅ 收凶租,完短赋”,指常熟刁横地主对农民收租苛重,而其完纳粮赋则以“短价”交纳,或捏荒注缓,竞至不纳。
⒆(29) 归庆枬:《让斋诗稿》“八月杂咏”(南京图书馆藏稿本)。
⒇ 《徽难全志》(安徽博物馆藏抄本)第二页。
(21) 王德森:《岁寒文稿》卷三。
(22) 《再生日记》(引自南京太平天国博物馆藏抄本)。
(23) 《越州记略》,见《太平天国》(六)第769页。
(24) 参阅包祖清编:《义民包立身事略》,又据杨德荣《夏虫自语》:“殷实之户,尽室入包村,陷时死者数万”(见《太平天国》(六),第783页)。
(25) 参阅宗韵初:《湖防私记》;吴思藻:《湖防记略》等篇。
(26) (民国)《邓林镇志》卷三十二“纪略·杂记”。
(27) (民国)《南浔镇志》卷四十五,“大事记·四”。
(28) (光绪)《石门县志》卷十一“丛谈”。
(30) (32) 《贼情汇纂》卷十“贼粮·贡献”。
(31) 董沛:《六一山房诗集》卷六(壬戌)“杂拟汉人诗”之四。
(33) 杜文澜:《平定粤寇纪略》卷十二“附记三”。
(35) 王元榜:《吴江庚辛记事》,见《近代史资料》1955年第一期第42页。
(36) 古越隐名氏:《越州纪略》,见《太平天国》(六)第769页。
(37) 冯氏:《花溪日记》,见《太平天国》(六)第669页。
(38) (39) 《近代史资料》1955年第一期第37、 43页
(40) 《自怡日记》卷二十,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四册第401页。
(41) 据《苏州·府志》舆图载:“甘露”,镇名在常熟县西南:“荡口”,即今荡口镇,在无锡县东。两镇相距约三十里。
(42) 《平贼记略》“女难”,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一册第267页。
(43) (光绪)《溧阳县续志》卷十六第17页。
(44) 会稽县马赓良:《鸥堂诗》卷一第六至七页。
(45) 黟县黄德华:《竹瑞堂诗钞》“琐尾吟·乞儿行”。
(47) 邓光明颁发给富户沈庆余“护凭”,见《太平天国文物图录续编》第56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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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引用信息:
[1]郭毅生.太平天国对地主阶级的沉重打击[J].东岳论丛,1982(02):74-7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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