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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姬簋铭文反映的是霸姬在霸氏家族立后之争中借助王室卿大夫的干预取得胜利的史事。霸氏应为卿大夫家族,而非诸侯国,霸姬与霸仲应为母子关系。霸仲墓所出记录霸姬与气诉讼的盘、盉,器主应为霸姬而非气。出土文献研究要注意与传世文献及其他出土材料形成多重印证,所作的推论应遵循古代社会伦理常识。将一些带有特殊性、地方性的事物上升到普遍性制度运行机制的高度,甚至视为制度性变化的依据,容易陷于揠苗助长。
Abstract:①参见杨勇伟:《山西大河口M2002格姬簋铭文释读及与晋国关系》,《中国文物报》,2023年9月8日;严志斌、谢尧亭:《格姬簋铭研究》,《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23年第9期;冯时:《霸姬簋铭文所见西周宗法与家族伦理》,《文物季刊》,2023年第4期;王沛:《西周格(霸)姬簋中的立君争讼与“先王之刑”》,《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3期。
②严志斌、谢尧亭:《格姬簋铭研究》,《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23年第9期。
(1)参见黄锦前、张新俊:《说西周金文中的“霸”与“格”——兼论两周时期霸国的地望》,《考古与文物》,2015 年第5期;严志斌、谢尧亭:《格姬簋铭研究》,《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23年第9期。
(2)严志斌、谢尧亭:《格姬簋铭研究》,《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23年第9期;杨勇伟:《山西大河口M2002格姬簋铭文释读及与晋国关系》,《中国文物报》,2023年9月8日;何景成:《从格姬簋看宗族新君的册立》,《青铜器与金文》(第12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4年版。
(3)韩巍:《由格姬簋铭文再论霸氏家族内争》,《青铜器与全文》(第13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5年。
(4)杨菁:《读新出霸姬簋铭文札记》,《青铜器与金文》(第12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4年。
(5)参见张淑一、明镜:《战国楚简公文书人名记写形式论议——兼与秦简记名的比较》,《史学集刊》,2022年第4期。
(6)严志斌、谢尧亭:《格姬簋铭研究》,《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23年第9期。
(7)杨勇伟:《山西大河口M2002格姬簋铭文释读及与晋国关系》,《中国文物报》,2023年9月8日。
(8)王沛:《西周格(霸)姬簋中的立君争讼与“先王之刑”》,《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3期。
(9)王占奎:《格姬簋铭文试释》,《考古与文物》,2025年第10期。
(10)《诗经·齐风·猗嗟》,(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751页。
(11)《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241—242页。
(12)《左传》闵公二年,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288页。
(13)《左传》文公十四年,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658—660页。
(14)《左传》昭公十九年,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1558页。
(15)有学者将该句理解为“伸氏与霸姬是姐弟或兄妹的亲属关系。大意是说晋国大夫伸氏也赞同由曶继承霸国的国君之位”(参见杨勇伟:《山西大河口M2002格姬簋铭文释读及与晋国关系》,《中国文物报》,2023年9月8日),属于是对一些基本问题没有厘清。首先,“伸”为个人私名,先秦文献中称“某人某”或直接称私名,与被称者的社会阶层无关,但往往带有以尊临卑或贬低的意味,本铭文如果是格姬言说自己的娘家兄弟也表示同意由曶担任霸氏继承人,定然不会用“某人某”这种于礼不合的说法,并且女子出嫁后即以夫家为家,夫家立后却大谈娘家的意见,显然也不合当时的婚姻礼法。其次,“某氏”一般指某族,先秦文献未有“私名+氏”的称法,该学者称“晋国大夫伸氏”,与古人用法不合。
(16)严志斌、谢尧亭:《格姬簋铭研究》,《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23年第9期。
(17)王挺斌:《金文研读札记二则》,《文史》,2023年第2辑。
(18)王占奎:《格姬簋铭文试释》,《考古与文物》,2025年第10期。
(19)冯时引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谓“假借为处”,又据《周礼·春官·大史》郑玄《注》引郑司农云“以知天时,处吉凶”,孙诒让《正义》:“处,审度相察之义”,指出“遽曶于王”是已经将立曶为霸氏之后的情况报送周王审批认定,意思接近,但略显迂曲。参见冯时:《霸姬簋铭文所见西周宗法与家族伦理》,《文物季刊》,2023年第4期。
(20)《左传》文公十四年,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662页。
(21)《左传》哀公三年,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1811页。
(22)在某些卿权比较强大的国家,如鲁国,执政的卿大夫也有权为某些家族立后。如《左传》昭公五年:“仲至自齐,季孙欲立之。”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1398页。又《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季、臧有恶。及(臧)昭伯从公,(季)平子立臧会。”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1633页。
(23)《左传》宣公十四年,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824页。
(24)《左传》定公六年,(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4649页。
(25)母子关系说参见冯时:《霸姬簋铭文所见西周宗法与家族伦理》,《文物季刊》,2023年第4期;杨勇伟:《山西大河口M2002墓主与霸姬的关系及相关问题》,《中国文物报》,2024年4月12日;王沛:《西周格(霸)姬簋中的立君争讼与“先王之刑”》,《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3期;夫妻关系说参见严志斌、谢尧亭:《气盘、气盉与西周誓仪》,《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8年第7期;何景成:《从格姬簋看宗族新君的册立》,《青铜器与金文》(第12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4年版;张远建、谢尧亭:《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所见霸姬身份考》,《青铜器与金文》(第12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4年版;叔嫂关系说参见韩巍:《翼城大河口M1017、M2002两墓的年代及相关问题》,《青铜器与金文》(第3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版;黄锦前:《翼城大河口M2002出土铜器铭文读释》,《北方文物》,2022年第3期;彭佳豪:《霸姬簋铭文与霸国公室继位风波》,《青铜器与金文》(第12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4年版。
(26)《礼记·曲礼上》,(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2686页。
(27)《礼记·杂记下》,(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清嘉庆刊本),第3398页。
(28)《孟子·离娄上》: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孟子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5920页。
(29)韩巍:《由格姬簋铭文再论霸氏家族内争》,《青铜器与全文》(第13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5年版。
(30)M1017的墓室和椁室尺寸,都大于年代较早的霸伯墓M1;其随葬青铜礼器包括食器29件(含鼎13、簋7、鬲1、甗1、豆4、盆2、盂1)、酒器22件(含匕2、爵7、觚2、觯1、斝1、尊3、卣3、罍1、壶1、斗1)、水器2件(含盘、盉各1),另有乐器甬钟3件,数量虽然不及M1,但规格和质量较之后者并不逊色。相比之下,M2002霸仲之墓仅随葬青铜礼器13件,包括鼎3、鬲2、甗1、簋3、匕2、盘1、鸟形盉1,没有酒器和乐器,其规格和质量都与M1017相差悬殊。参见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汾市文物局、翼城县文物旅游局联合考古队、山西大学北方考古研究中心:《山西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1017号墓发掘》,《考古学报》,2018年第1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汾市文物局、翼城县文物旅游局联合考古队、山西大学北方考古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山西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2002号墓发掘》,《考古学报》,2018年第2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汾市文物局、翼城县文物旅游局联合考古队、山西大学北方考古研究中心:《山西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一号墓发掘》,《考古学报》,2020年第2期。
(31)田伟:《试论绛县横水、翼城大河口墓地的性质》,《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2年第5期。
(32)《诗经·大雅·皇矣》,(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清嘉庆刊本),第1124页。
(33)《集成》04322,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第3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698页。
(34)《集成》0432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第3册),第2700页。
(35)《集成》1017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第7册),第5481页。
(36)《集成》02839,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第2册),第1523页。
(37)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汾市文物局、翼城县文物旅游局联合考古队、山西大学北方考古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山西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2002号墓发掘》,《考古学报》,2018年第2期。
(38)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汾市文物局、翼城县文物旅游局联合考古队、山西大学北方考古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山西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2002号墓发掘》,《考古学报》,2018年第2期。
(39)李学勤:《试释翼城大河口鸟形盉铭文》,《文博》,2011年第4期。
(40)李学勤先生也认为气是器主,但他当时只看到了鸟形盉的铭文,没看到盘铭,未能了解铭文的全部内容。
(41)王沛:《西周格(霸)姬簋中的立君争讼与“先王之刑”》,《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3期。
(42)冯时:《霸姬簋铭文所见西周宗法与家族伦理》,《文物季刊》,2023年第4期。
(43)严志斌,谢尧亭:《格姬簋铭研究》,《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23年第9期。
(44)《左传》定公四年,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1712—1716页。
(45)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汾市文物局、翼城县文物旅游局联合考古队、山西大学北方考古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山西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2002号墓发掘》,《考古学报》,2018年第2期。
基本信息:
DOI:10.15981/j.cnki.dongyueluncong.2026.01.016
中图分类号:K877.3
引用信息:
[1]张淑一,苏建忠.霸姬簋铭文史事新探——兼谈出土文献研究方法的问题[J].东岳论丛,2026,47(01):164-172.DOI:10.15981/j.cnki.dongyueluncong.2026.01.016.
基金信息: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社会文化史视野下的先秦婚姻家庭研究”(项目编号:22ZSA00144)阶段性成果
2026-02-06
2026-02-06
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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