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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先后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等一系列现代化治理目标。探究这些目标可以发现,新时代的财税体制改革过程,是一个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秉承着内在法治逻辑,并伴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不断调适的过程。
Abstract:(1)见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XX页。
(2)见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日报》,2017年10月19日。
(3)丰子义:《马克思现代性思想的当代解读》,《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
(4)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人民民主在政治领域内的最高法制表述。
(5)刘剑文:《论国家治理的财税法基石》,《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4年第3期。
(6)蔡茂寅:《财政作用之权力性与公共性——兼论建立财政法学之必要性》,《台大法学论丛》(台北),第25卷第3期。
(7)我国宪法虽未明确规定税收法定原则,但纳税义务条款也表明我国宪法中有根据法律纳税的条款表述,税收法律较少与行政法规横行的状况,与我国民主进程与税法立法技术相关。笔者相信,随着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税收法定应然局面很快能实现。
(8)徐阳光:《民主与专业的平衡——税收法定原则的中国进路》,《财税法前沿问题研究——依法治国与财税法定原则》,北京: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第74页。
(9)高培勇:《新时代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理论逻辑》,《财政研究》,2018年第11期。
(10)刘剑文,侯卓,耿颖,陈立诚:《财税法总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26页。
(11)马骏:《治国与理财:公共预算与国家建设》,《生活·读书·新知》,北京:三联书店,2011年版,第59页。
(12)[美]阿伦·威尔达夫斯基:《预算与治理》,苟燕楠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02页。
(13)我国自2004年启动预算法修订程序,历经十余年。有关预算法修订的呼声一直不断,由于各种权力互相博弈,预算法修订工作进展并不顺利。
(14)令人遗憾的是,修订后的《预算法》已经运行三年有余,《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后至今仍未出台。这种现象存续至今,一方面表明修订后的预算法在限制政府权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另一方面也反应出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法治化进程仍显路漫漫。
(15)熊伟:《法治国家建设与现代财政国家》,《中国法律评论》,2018年第6期。
(16)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一条。
(17)俞敏:《环境税改革:经济学机理、欧盟的实践及启示》,《北方法学》,2016年第1期。
(18)叶金育:《环境税立法目的:从形式诉求到实质正义》,《法律科学》,2017年第1期。
(19)从201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到2015年6月国务院公布《环境保护税(征求意见稿)》,再到2015年10月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最后到2016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环境保护税法》,历时仅仅一年半。这部法律化的政策,成为我国政策与法治相结合的现代法治典范。
(20)刘剑文:《财税法功能的定位及其当代变迁》,《中国法学》,2015年第4期。
(21)结构性减税这一提法,最早出现于2008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结构性减税区别于单纯意义上的减税,不是全面减税,而是选择特定的税种、特殊的领域进行税收政策调整,以实现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减税目的;营改增,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简称,即营业税改增值税,我国于2012年开始试点,于2016年5月1日全面推行,营业税至此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22)[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何包钢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6页。
(23)双重前置指的是,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因为征税行为产生争议纳税人救济时,必须先选择行政复议方能进行行政诉讼,此为前置一;在提起行政复议前,必须根据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缴清相应税款或提供纳税担保,此为前置二。
(24)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实务中,关于税收滞纳金属于行政处罚还是强制措施,没有明确的定论,税收滞纳金能否超越税款各地税务机关执行口径也不统一;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是指哪些法律,语焉不详。实务中,税款优先权与担保物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等适用均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冲突。
(25)张春生,阿喜:《再谈法治与民主的关系—兼答李桂林、蒋伟先生》,《河北法学》,2001年第2期。
(26)黄俊杰:《纳税人权利之保护》,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页。
(27)熊伟:《财政法基本问题》,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5页。
基本信息:
DOI:10.15981/j.cnki.dongyueluncong.2019.04.022
中图分类号:D922.22
引用信息:
[1]吴晓红.新时代财税体制改革的法治逻辑及法律调适[J].东岳论丛,2019,40(04):184-190.DOI:10.15981/j.cnki.dongyueluncong.2019.04.022.
基金信息: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商业类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法律制度研究”(项目编号:AHSKYG2017D164)的阶段性成果
2019-04-01
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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